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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MPA复试细则

复试分数线:公共管理:单 科(满分=100 分)成绩≥43 分,单科(满分>100 分)成绩≥86 分,总分≥173 分;

(二)关于复试资格审查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请 参加复试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并在入学报到时提供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资格审 查材料的具体提交时间、地点及提交方式由学院另行通知。 

1.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或初试成绩单; 

2.身份证(军人证); 

3.往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 

 4.在“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打印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 生); 

(1)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 告编号为 7 位)”。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 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6.本科毕业论文或初稿等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考生现实表现材料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研究生招生管理”—“资 源下载”栏可下载,如无法提供,请作出书面说明,并在拟录取后按要求填写邮 寄至学院); 

8.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后回 原单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享受 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 工作的证明等; 

9.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身份参加复试的还应提交“入伍 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专业资格审查具体形式、时间等以学院相关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由权威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 (往届生)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此不能 参加复试。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 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 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

(四)关于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复试,计划于 3 月 30 日和 31 日两天进行;调剂考生 于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后进行。复试具体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公共管理学院 官网:https://spm.ctbu.edu.cn/)


(五)关于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院总体按 1:1.8 的比例确定复试考生 名单。

(六)关于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MPA 专业 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 口语考试;城乡规划学专业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 听力及口语考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 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严格复试。报考城乡规划学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正 常的复试以外,须加试 2 门科目。加试科目每门满分为 100 分。同等学力考生加 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 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2.复试方式 (1)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均 采用现场测试方式进行。各部分具体操作方式及分数所占权重如下: 

MPA 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单独笔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单独口试, 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采用现场口试的方式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专业测试、 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每科满分均为 100 分,总分 400 分;各部分权 重分别占复试总成绩的 15%、30%、50%和 5%。

城乡规划学专业:专业测试采用单独笔试的方式进行,综合面试、外国语听 力及口语考试采用现场口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 语考试每科满分均为 100 分,总分 300 分;各部分权重分别占复试总成绩的 30%、 50%和 20%。

(2)复试命题、制卷、阅卷、登分等环节的保密要求与初试相同。

 (3)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 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依照《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 规定》,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对复试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院负责。

 4.体检 拟录取后学校将对考生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原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考生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关于初试、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总成绩占 60%、复试总成绩占 40%的权 重计算。MPA 专业和城乡规划学专业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MPA 专业: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3)×60%+复试总成绩×40%; 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5%+专业测试×30%+综合面试×50%+外国 语听力及口语考试×5%。

 城乡规划学专业: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60%+复试总成绩 ×40%;复试总成绩=专业测试×30%+综合面试×5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 ×20%。


(二)如有下列情形的,学校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成绩低于 60 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不 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单科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 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入学体检不合格者,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

 6.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 强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或发现在复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 为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